塔斯曼尼亞旅遊局是旅遊、藝術與環境部( DTAE )下屬的一個分支機構。本頁集中了所有個人資料保護 查 詢和資訊。以下為塔斯曼尼亞州政府個人資料保護聲明和 DTAE 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旅遊、藝術與環境部( DTAE )的職責涉及利用集體優勢和專門知識,來管理和推廣我們世界級的自然和文化資產與活動,從而使得塔斯曼尼亞的經濟、社會及文化環境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DTAE 將僅僅以公正合法的方式來收集對完成其職責來說是必須的或有促進作用的個人資料。
根據《 2004 年個人資料保護法案》,DTAE 是個人資料的監管人,對此等資訊的收集、使用和披露受到上述法案的制約。 在某些情況下,某些特定的法律可能適用於特定資訊的收集和使用。在這些特定的情況下,個人將被告知要求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的特定法律。
被收集的個人資料種類包括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以及為了履行 DTAE 的職責而可能需要的有關某個個人的任何特定資訊。
DTAE 將採用合理的手段來確保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為 準 確、完整和最新的個人資料。在可行的情況下, DTAE 將在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之前先對其準確性進行核查。
敏感資 料 包括諸如健康資 料 、刑事記錄、種族和性偏好之類的個人資料。 一般而言, DTAE 只 在必須且徵得您同意時或在法律要求收集時才收集敏感資 料 。
如果您只是進行一般 查 詢,可能無須顯露您的身份。 但是,如果您想要獲得某項服務,可能必須要提供個人身份。
除非為有效履行職責所必須或法律要求,否則我們不會對個人指派唯一性的身份識別 記認 。 我們不會將其他組織的唯一性身份識別 記認 採用作為我們的唯一性身份識別 記認 。 不過,我們可能收集由其他組織指派給您的唯一性身份識別 記認 ,但我們不會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披露這些唯一性身份識別 記認 。
《 2004 年個人資料保護法案》規定您可以 存取 DTAE 持有的您的個人資料。
如果您認為該個人資料不正確、不完整、已過時或有誤導性,您可以要求修改該 等 資 料 。
依照《 2004 年個人資料保護法案》附件一第六條的要求, 存取 和更正 DTAE 持有之資 料 的要求將根據《 1991 年資訊自由法案》予以處理。
如需更多資訊,請瀏覽 www.dtae.tas.gov.au, 或聯 絡 :
PIP 聯絡官
地址: 22 Elizabeth St, Hobart TAS 7001
電子郵件: PIP@dtae.tas.gov.au
電話號碼: (03) 6233 6196
根據所提出的要求的性質不同,該服務可能收取一定的費用。
如果您對要求 存取 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的處理過程或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向監察專員提出投訴。 監察專員的聯 絡 方式如下:電話號碼 03 6233 6217 或 1800 001 170 (荷 伯 特以外地區為本地電話費用),電子郵件地址 ombudsman@justice.tas.gov.au.
DTAE 員工僅被給予或有權 存取 對其履行職責來說必須的資 料 。 所有員工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個人資料將僅被用於已向您說明的用途。 除此以外,您的個人資料將 只 在獲得您同意或被法律要求或授權的情況下披露。
例如,可能需要向 DTAE 的承包人與代理人、執法機構、法庭,或其他公立機構或其他根據相關法律獲得授權的機構披露部分或全部所收集的資 料 。
《個人資料保護法案》允許在對有效保存和使用資 料 來說必須時向其他公立機構披露“基本個人資料”(亦即:姓名、地址、生日和性別)。
某些被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被用於研究、統計分析、州或全國報告資料、認知度計劃、公眾聲明或培訓,但不會以一種能夠識別個人 身份 的方法被使用。
有關政策問題或公眾咨詢調查問題的書面呈遞資料上的個人資料,可能會在 發放給 公眾的報告中予以披露,除非該呈遞資料是在保密的基礎上被提交和 / 或接受的。
DTAE 採用多種程序上的、物理的和技術性的防護措施,包括 存取 控制、安全的通訊方法和備份及 還原 系統來保護資 料 不被誤用濫用、遺失、未經授權的 存取 、修改和披露。
一般而言,在不再需要某些資訊 後 ,我們將傾向於將其銷毀或永久性地消除其身份識別性,但這只能依照州檔案保管部門( State Archivist )根據《1983 年檔案記錄法案》批準的程 序 予以實施。